王牌大律師第二季最終回:關於對死刑之「正當法律程序」辯論
l 【古美門】律師:人們都會見自己想見的,聽自己想聽的,信自己想信的東西,檢察官不也是如此嗎?
ü 【醍醐】檢察官:這是侮辱。
l 律師:沒錯,確實是侮辱。因為你們不是出於證據,而是為了順應民意而起訴的。
ü 檢察官:我們是人民的公僕,回應國民的期待是理所應當的。
l 律師:即便是愚蠢國民愚蠢的期待,你們也非回應不可嗎?
ü 檢察官:愚蠢嗎?
l 律師:是阿,愚蠢、醜陋又卑弊。
ü 檢察官:太傲慢無禮了!我認為這是一個了不起的國家,他們都是善良而驕傲的國民。
² 男法官:請不要就本案無關的話題爭辯。
² 女法官:聽他們說說吧!這個議題挺深刻的。
l 律師:善良而驕傲的國民,會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,要求判被告死刑嗎?
ü 檢察官:本案中,如果被告有罪,處以極刑在適合不過。我國的極刑,就是死刑。
l 律師:生命是被賦予每個人的權利,奪人生命者,即便是國家也等同於殺人犯。
ü 檢察官:真沒想到你是個主張廢除死刑的人。
l 律師:不,我並不反對死刑,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,殺人償命,這個制度無可挑剔,我只是在說背地裡暗中處決的行徑,實在是太卑弊了!
ü 檢察官:你是說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了她嗎?
l 律師:沒錯,在晴空下,鬧市中,帶她遊街示眾,把她綁在柱子上施以火刑,然後大家一人一刀將她捅死,梟首示眾,再三呼萬歲,這樣更健全,但我們國家愚蠢的國民,卻沒有讓自己成為殺人犯的覺悟,他們只會自己身在明處,等待著別人在暗中將她從社會中抹煞,因為這麼一來,就不用再深入考慮死刑之問題,他們就會覺得這個世界是健全的,不是嗎?
ü 檢察官:即便是這樣,那也是民意。
l 律師:只要是民意,就是對的嗎?
ü 檢察官:這就是民主主義。
l 律師:要是把民主主義帶上法庭的話,司法就完了!
ü 檢察官:真是這樣嗎?
l 律師:這不是擺明著的嗎?
ü 檢察官:真是迂腐啊!(起身…)法律絕不是萬能的,彌補法律不足的是甚麼?正是人心。因為犯罪的是人,裁決的也是人。順應大多數人的想法,使枯燥無味的法律充滿血性,才是人間正道。陪審員審判正是它的產物,本案中,人們做出的決斷,便是安藤貴和(被告)應當被處以死刑。為了他們深愛的家人、朋友、孩子們健全的未來!這就是民意!
(一陣熱烈的掌聲……)
² 法官:肅靜!肅靜!
l 律師:太精采了!不愧是民意的代言人,醍醐檢察官,這番主張說得真是精采,那好啊,那就判她死刑好了!(起身…)
l 安藤貴和確實是侵害這個社會的凶惡害蟲,必須加以驅除,因為下一個被她俘虜的可能就是你的丈夫,可能是妳的戀人,可能是你的父親,也有可能是妳的兒子,或者可能就是你自己!就判她死刑吧!
l 雖然案發現場的目擊證詞真假未分,還是判她死刑吧!雖然沒有確切的證據能證明,從被告家中查出的毒藥就是犯案的毒藥,還是判她死刑吧!
l 雖然有證詞表明,現場掉有另一個疑似毒藥的瓶子,都不用管,就判她死刑吧!證據證詞都無關緊要,誰讓她做的高級進口車四處兜風,穿著一身名牌,每天吃著魚翅、肥鵝肝,所以就判她死刑吧!
l 這就是民意!這就是民主主義,多麼了不起的國家啊!民意就是對的,大家贊成的是全都是對的!那麼,大家使用暴力也無可厚非,群毆我的搭檔律師的事,因為是民意,所以也是對的。開甚麼玩笑!(聲音漸大…)開甚麼玩笑!!!
l 律師:『真正的惡魔,正是無限膨脹的民意』,是堅信自己是善人,對落入暗巷的骯髒野狗進行群毆的善良市民,但這世上,也有願意伸出援手救助那些落入暗巷的野狗的笨蛋!堅持自己的信念,不顧自身安危的笨蛋,托那個笨蛋的福,今天江上順子女士(證人)才得以擺脫民意的汙流,憑著自己的意志出庭作證,雖然可能只有江上女士一人,但這的確改變了民意。我為這個笨蛋,感到自豪。
l 要是民意,想判一個人死刑,那就判吧!因為說到底,這一系列官司,不過就是一場絞死討厭鬼為目的之國民運動,為了給自己無聊人生消愁解悶的運動,沒錯吧!醍醐檢察官。
ü 檢察官:(不語…)
l 律師:你們五位(指審判法官)到底是為了什麼坐在那裡的?如果民意可以決定一切,那就不需要拘泥於形式的建構(程序)和鄭重的手續,也不需要一臉傲慢的老頭子和老太婆,下判決的,絕不是國民的調查問卷,而是我國學識淵博的你們五位,請你們秉持著作為司法頂尖人士的信念,進行判斷,拜託了!(鞠躬…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